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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600190JZP(600190)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 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 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事项及决策程序,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若审议事项及决策程序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审议事项无 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