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1号指引》")《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 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聘任。 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本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 - 1 -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