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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00197YLT(600197)2024-01-29 07:37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新 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情形时,临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