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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0197YLT(600197)2024-01-29 07:3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 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1号指引"和《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