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出具法律 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刊登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公告载明了股东大会的会议日期、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参加会议对象和会 议登记办法。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及 2024 年 4 月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