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彩高科:安彩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应当审 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 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