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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药业:西藏药业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600211TIBET PHARMA(600211)2024-03-26 10:07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监事会运作,提高监事会的工 作效率,保证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藏 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西 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监事会定期会议和监事会临时会议。 第三条 出席监事会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董事、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进 行监督。 第五条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六条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1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