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后)、 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 源建师事务所 A YUAN LAW OFFICE 北京 BEI 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后)、 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 05-120 致: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 院国资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