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股份: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 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