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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股份: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600248ycec(600248)2023-11-27 08:58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将有关提名人选提交董 事会审议和讨论。 第三条 公司须为提名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