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 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并按有关审计收费规定 综合报价,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400 万元 (不含税、不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