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30日修订)
600257DHGF(600257)2024-07-30 09:38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设监事会 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 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的,或者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