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 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 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 的相关活动。 第二条 为了规范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