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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阳光照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600261ZHEJIANG YANKON(600261)2024-04-22 11:2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阳光照明 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和方案。项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 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批准 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