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国电南自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字: 李同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 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使用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