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现就 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 见 经审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具有良好的个人 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 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 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国全 3 李郁明 觀 黃 소 档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经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