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 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表决及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 人,代表股份 563,530,33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1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雪律师、王佩琳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浙江嘉化能 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审查,2024 年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