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酒钢宏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1 -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意见。公司监 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 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 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厂级单位、分公司、 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 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