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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2月修订)
600310GDEP(600310)2024-02-06 10:1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发挥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编制及 披露的监控作用,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 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 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审计委员会 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当于年度审计 工作开始前,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 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 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 (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 1 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