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 源股份")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广西能源股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在交易所、银行间市 场、金交所等场所通过发行各项融资工具(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 发行的公司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工具(ABS)、债券融资计划等产 品)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财务管理部为债券募集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债券募 集资金的安全存放与合规使用。 第四条 广西能源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 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 应当存放在于经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 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募集 资金专户开立、变更及注销事项按《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