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 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日常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代偿债务以及其他在没 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1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