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振华重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 信息,以及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 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在规定的时 间内、在规定的媒体(包括网站)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登记备案或审批的行为。 (四) 完整:公司披露的信息须内容完整、格式完备, 不应有任何可能误导投资者的重大遗漏; (五) 及时:公司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