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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西藏天路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3年12月修订版)
600326TTC(600326)2023-12-29 10:37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3 年 12 月 修订版) 西 藏 天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T I B E T T I A N L U C O . , L T D . 1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负 责董事会日常工作和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应配备专职 人员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和行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充分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 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