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仁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新加坡交易所有关规 则、本公司《公司章程》与《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天津市小型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津药达仁堂饮片厂搬迁改造项目—代煎车间单项工 程)》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拟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 限公司签署《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津药达仁堂饮片厂搬迁 改造项目—代煎车间单项工程)》,均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 则,该交易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本项关联交易的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与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