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仁堂:达仁堂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清)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清) 本人作为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清女士:1988 年 7 月至今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 历任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 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