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仁堂:达仁堂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方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木光先生、刘育彬先生、 李清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木光先生、刘育彬先生、李清女士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此页无正文)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页 杨木光 刘育彬 李 清 2024 年 3 月 30 日 2 (此页无正文)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