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大会议事程序,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亚 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职权及授权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