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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鸿盛")、浙江德司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司达")、绍兴市上虞金 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金冠")、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染化")、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捷盛")和控股 子公司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程")。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浙江鸿盛提供 最高额保证,其中在宁波银行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及其利 息、费用,在北京银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2 亿元及其利息、 费用;为浙江德司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8 亿元及其利 息、费用;为绍兴金冠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1 亿元及其 利息、费用;为浙江染化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3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为浙江捷盛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 币 1 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