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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微:华微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2024年5月16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 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4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核 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问询函》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年报显示,公司 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分别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合称非标审计意见),系因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中未结 算款项 5.04 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在内的 9.81 亿元采购款等合计高达 14.84亿元支付款项商业实质存疑。自 2019年起,公司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快速增加,至2023年累计 高达 34.79 亿元,前期公司回复我部相关监管问询称,因商业秘密无法披露长 期资产支出、预付设备款等支付款项主要流入方名称及基本信息。 请公司补充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