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华微电子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审计意见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审计意见 2024年5月16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 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4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作 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了 解和核查,现就《问询函》有关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如下: 5. 就公司 2023年年报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公司相关公告称已成立专项 自查组并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就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全面开展自查工 作。 请公司:(1)补充披露所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成立 日期、组织形式、注册地址、上市公司审计项目经验、项目人员组成情况、机 构及项目人员近三年诚信记录等:(2)补充披露公司自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包括 专项自查组人员构成、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目前已取得的进展、完成 自查的具体时间和工作的主要计划节点,并按规定及时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请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