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功濾(长)字[2024]第 10026 号 致: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吉林 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大会")。本所律师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吉林华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22日依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 / /intell 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奏(长春)律师事务所:吉林省长泰净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