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机载:中航机载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中航机载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签字: 杨有红 张金昌 魏法杰 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航机载")的独立董事,现 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年度第八次会议(临时)中审议的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刚先生、于卓先生、雷宏杰先生、刘爱义 先生、蒋耘生先生、张灵斌先生、徐滨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魏法杰先生、白 玉芳女士、杨小舟先生、王怀兵先生以往的工作经历和能力具备担任公司董事 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同意该 等人员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审议公司董 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