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江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对本次交 易价值进行了资产评估。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为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 具备相关性,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收购南通联膦化工有限公司 67%股权的议案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收购南通联膦化工有限公司 67%股权事项。 独立董事:张利军 周献慧 方国兵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