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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股份:江山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600389JSAC(600389)2023-12-11 08:29

(2023 年修订)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