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江山股份2024-2028年激励计划方案
第二章 激励对象范围 第三条 本方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工作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及副职/级人员、其他核心团队 人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本方案激励对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8年激励计划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及骨干员工的凝聚力、积极性 和主动性,将核心团队及骨干员工的利益与公司长期利益、股东利益紧密结合在一 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二 基地、三基地等多项重大战略项目推进实施以及当前农化行业竞争激烈、市场低迷 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激励计划方案。 第二条 本激励计划方案实施周期为2024~2028年度。本方案到期后,公司可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实施下一期激励计划。 2、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