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山股份:江山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600389JSAC(600389)2024-09-20 09:2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规划、 制订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至六名委员组成,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其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