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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股份:江山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600389JSAC(600389)2024-09-20 09: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 总经理的行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常务副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董 事会确认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 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公司董事可兼职总经 理,也可向公司内部或社会招聘职业经理人担任。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辞职的 具体程序和办法按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第七条 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总经理职权由总经理办公会、党 委(扩大)会决策相关事项,超出授权权限须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批。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超出以下权限的事项须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