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7-1-1 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8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泰集团"、"发行人"或"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 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 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