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昆药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 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事项,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颜炜先生为公司总裁。 4、 关于增补公司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董事会提名增补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程序和任职资格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