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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0422KPC(600422)2024-04-19 10:03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65003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次指派刘书含、徐娟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 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 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了表决,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