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特: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编:100025 34/F, Tower 3, China Central Place, 77 Jianguo Road, Beijing 100025, China T: (86-10) 5809 1000 F: (86-10) 5809 1100 二零二四年六月 专项核查意见 致: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除本专项核查意见另有说明外,本所在《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假设、声明和相关释义继续适用于本 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任何人不得作片面的、不完整的引述,也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依据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发行人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 现行法律法规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