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钛股份: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 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