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肖自然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16 号 关于对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董事长肖自然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肖自然,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3 年 12 月 6 日,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时 -1- ──────────────────────── 任董事长肖自然拟自 2023 年 1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 1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 万元。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显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时任董事长肖 自然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未能履行其做出的 增持承诺。 (一)责任认定 上市公司董事长面向全市场披露增持股份计划,是其作出的 公开承诺,为市场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司时任董事长肖自然 未按计划实施增持行为,与其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不一致,违反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