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划;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 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审议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