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请 2023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在 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没有需要解聘的理由,同时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也没有向公司提出辞聘的请求,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聘期请一年。 二、关于向参股公司江阴热电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参股公司业务实际发展需求,存在必要性,具 备一定经济性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与上述关联 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本次表决的董事全部为非关联董事,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平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 性。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江阴热电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宜。 (以下无正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