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