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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475WHEE(600475)2024-09-02 09:02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 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4年 8 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 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9 月 2 日 13 时 30 分在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15 楼 1516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