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达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董监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具体职务或者实际参与公司经 营管理的董事; (四)内部监事: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具体职务或者公司管理人员兼 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 (五)外部监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具体职务的监事; (六)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监高的薪酬与考核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及经济效益为出发点,薪 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