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
第一条 主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7 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二、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