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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600503Deluxe Family(600503)2024-07-29 07:33

(2024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下设投 ...